古丽燕,女,汉族,1968年6月出生,1993年7月毕业于福建泉州华侨大学国际经济法系,同年8月分配至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至今,现为副研究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参加、主持了多项自治区级课题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发表二十多篇论文。
一、主要科研成果如下
1.在承担课题方面,五年中先后主持二项国家级课题、一项局级单位委托课题。
(1)2004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得相关法律问题研究》,4.4万字,2005年9月结项,鉴定等级为二级,并得到全国社科规划办的肯定与表扬。
(2)2006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资助西部项目《新疆在押危害国家安全罪犯调查与矫正研究》,4.8万字,2007年1月已通过鉴定,鉴定等级为二级。
(3)2007年主持新疆监狱管理局委托课题《监狱人民警察民族宗教知识问答》,已结题内部出版,共15万字,其中本人撰写9万字。
2.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自治区级课题中子课题的撰写工作:
(1)参与承担了国家级课题《暴力恐怖犯罪与新疆稳定》中三节的撰写任务,该课题于2004年通过国家鉴定,鉴定等级为二级;参与白莉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新疆法制建设五十年》中第一章中第一节和第三节、第六章、第九章、第十一章的撰写任务,共约7万字,已经通过鉴定;参与王磊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特别项目《新疆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及其法律对策》中专题报告《法治理念下的新疆在押罪犯宗教信仰问题研究》,共1.1万字,已通过鉴定;参与了团中央课题《新疆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研究》一书中的《谈新疆社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约7000字,2003年出版发行。
(2)为自治区级课题《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地方性法规研究》、《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难点问题研究》、《新疆百科全书•政治法律卷》、《中国西部开发信息百科•新疆卷》和《当前维护新疆稳定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等的主要参与者,并承担其中子课题的撰写工作。其中参与的自治区重点课题《新疆百科全书•2004年》获得自治区第六届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03—2004年新疆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获自治区第七届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3)承担了司法厅委托课题自治区“四五”普法教材《维护祖国统一 反对民族分裂 加强民族团结》的撰稿任务;承担新疆大学法学院资助课题《婚姻家庭问题研究》中第二章“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的撰写;参与王磊主持自治区团委课题《青少年无神论教育读本》中《全面培养法律意识》及其他篇章的个别条目,
(4)连续多年参加我院重点院级课题《新疆经济社会形势分析及预测》,承担其中的“新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势分析与预测”的撰写;
二、学术论文三十多篇,其中《论缔约过失责任》、《试析新<婚姻法>中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论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论私有财产的宪法保障》、与王磊合作撰写了论文《所有权保留制度的法律性质剖析》,《新疆地方经济立法现状分析及构想》、《新疆边境贸易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思考》、《论国际人权公约视野下的我国在押罪犯宗教信仰处遇》《试析我国的竞业禁止制度》、《论夫妻忠实义务》、《论第三者的法律责任》等分别在《新疆社会经济》(现更名为《新疆社会科学》)、《新疆社科论坛》、《新疆青年工作》等刊物上发表,撰写的《新疆惩治暴力恐怖犯罪的法律思考》发表于2007年2月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的《反恐立法专论》。其中《论国际人权公约视野下的我国在押罪犯宗教信仰处遇》获得中国犯罪学会犯罪对策专业委员会第五次学术研讨会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