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事件中,境内外“三股势力”及国外反华势力企图用发生在广东韶关的一起涉及新疆籍工人的社会治安案件做文章,挑起民族仇恨,破环民族团结,别有用心者企图以此为借口,抨击新疆实施多年的南疆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那么,新时期下,如何理解南疆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行为本质?为什么要继续加强南疆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新疆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吐尔文江·买合苏提在接受都市消费晨报记者启洋采访时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解读。
记者:南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意义是什么?
吐尔文江·买合苏提: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我区基于新疆本地实际情况,也着眼于和全国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新疆要和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重点在南疆地区,难点则在南疆的农村。因为虽然近年来南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受自然环境、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影响,总体上南疆地区的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
南疆地区的人口占全疆总人口的46.48%,农村人口占自治区农村人口的61%以上,但南疆五地州的国内生产总值、农村经济总收入都远远低于新疆其他地区,由此也使得新疆农民平均收入远远低于全国水平,对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制约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推进,不利于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也影响了新疆社会政治的稳定。
归其原因,新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收入来源单一,尤其是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与内地发达省区市有着较大差距。有数据显示,新疆农民收入之所以和全国水平差距悬殊,并不是差在基本农业收入上,而是差在非农产业收入上。所以,我们必须抓住制约全区农民增收的关键问题,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大幅提高农民非农产业的收入水平。
记者:南疆地区是何时开始进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
吐尔文江·买合苏提:南疆各地从2005年起,就把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性、长期性、根本性的工作来抓。2006年,喀什地区疏附县第一次组织了100多名少数民族女性青年农民,经过短期的技能和语言培训,前往天津、青岛的纺织企业务工,这一行为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肯定和鼓励。此后,南疆其他各地也开始效仿,加之当时内地劳动密集企业正面临“用工荒”,对新疆的劳动力也有需求,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去内地务工很快就上升到政策层面。
记者:南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给农民带来了什么?
吐尔文江·买合苏提:这里有一个数据,2007年,仅喀什地区就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6万人次,其中转移城镇就业19.5万人次,转移疆外就业5.7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4.5亿元。可见,南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不但增加了当地农民收入,也解决了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近几年,很多原先不太情愿出去打工的南疆农民,看到别人出去打工赚到了钱,也纷纷主动要求外出务工,越来越多的农民因此受益。外出打工的农民不但增加了收入,还学会了各种生产技能,并把打工学到的先进理念带回家乡,使家乡的人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
记者:为什么新时期下要继续加强南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
吐尔文江·买合苏提:境内外“三股势力”以及国外反华势力,一直企图用南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做文章,披着人权的外衣,妄图挑起民族仇恨,破环民族团结,但我们必须继续加强南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因为少数民族农民外出打工有着几个重要意义:
一,首先少数民族外出打工对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将会发生重要影响。在农村劳动力分化中,不论是就地在企业劳动,或者跨地区打工,这部分人的文化素质都相对较高,由于农业劳动力的分化和转移到非农产业,其家庭收入肯定比单纯务农的要高,因而其家庭中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辍学的就比较少;其次,打工者在外出之前,多数都经过了当地政府组织的技能和语言培训,在企业打工过程中也实现了学习生产技能,这些都很快提高了打工农民的文化水平和个人素质。
二,少数民族农民工赴内地务工,不仅掌握了现代劳动技能,而且也改变了自己的价值观念,这些走出乡村的农民工会改变封闭凝固的乡村社会结构,当经历了几年市场经济磨砺的少数民族农民回到故里时,必将给新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大量农村少数民族女性外出务工,她们学到了技能,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而且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使得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发生很大变化。从社会性别角度来看,这对南疆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