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运龙,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60年12 月,198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马列研究所副所长,学士学位,副研究员,
主要学术经历:
主持项目:《新疆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的危害及法律对策研究》;
出版著作:《赔偿法律概论》。
研究领域:法学、民族、宗教。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1、《赔偿法律概论》2002年获自治区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北方十五省市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图书奖;2、《建立充分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05年获自治区法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3、《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法律适用对策研究》2007年获自治区法学会2006至2007年度优秀征文二等奖;4、《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法律适用研究》2007年获中国犯罪学会犯罪对策专业委员会第五次研讨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任现职以来完成的科研课题研究情况: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项目2项:(1)2004年~2005年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相关法律问题研究》;(2)2006年~2008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新疆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及法律对策研究》。2、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或自治区软科学项目5项:(1)2003年参与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新时期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问题研究》;(2)2004年~2005年参与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3)2005年~2006年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新疆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思考》;(4)2007年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新疆周边国家投资法律问题研究》;(5)2007年参与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科学发展观与新疆地方经济立法研究》。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1项:2005年国家边疆史地中心项目《新疆法制建设五十年》。4、自治区党委、政府委托项目2项:(1)2002年自治区党委《新疆百科全书》;(2)2005年参与自治区纪委委托项目《廉政法责任主体探索》
科研成果及形式:一、 论文:1、《新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运用分析与对策建议》《新疆社会科学》2006年 第03期(独著),核心期刊: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2、《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法律适用研究》载《新疆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独著);3、《建议制定我国统一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新疆社会科学》2006年 第03期(独著);4、《新疆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法律适用研究》》《新疆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独著);5、《改革开放30年来新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运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论文集》》《新疆人民出版社》2008年11月。二、著作:《赔偿法律概论》《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独著)。
正在进行的课题:《“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新疆的渗透传播与防范对策研究》。
研究计划:1949年到1978年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政策分析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