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石家庄市委书记、石家庄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1973.02--1979.12,安徽省长丰县任曹庵公社团委副书记、大队党支部书记、三和公社党委书记、杨公区委副书记;
1979.12--1988.02,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院党组成员(其间:1981.07-1984.07在华东政法学院函授法律专业学习);
1988.02--1989.03,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1989.03--1990.12,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0.12--1993.05,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
1993.05--1995.03,安徽省合肥市委副书记;
1995.03--1999.05,安徽省合肥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1993.08-1995.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9.05--2000.01,安徽省合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0.01--2001.03,安徽省合肥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03--2001.10,安徽省合肥市委书记;
2001.10--2003.01,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
2003.01--2005.03,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5.03--2006.11,河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2006.11--2008.05,河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2008.05--2008.09,河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08.09--,河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石家庄市委书记、石家庄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第六届、第七届河北省委委员、常委,第七届河北省委副书记。